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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中国美·艺旅融合赋能计划”
视频与案例征集活动启动
时间: 2025.02.1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部署,推进“文旅+百业”“百业+文旅”,发挥好艺术赋能文旅融合、乡村振兴、城市发展的重要作用,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点亮中国美·艺旅融合赋能计划

   一、主办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

  二、活动主题

  艺术浸润美好生活,文旅点亮美丽中国

  三、活动宗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按照《“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培养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点亮中国美·艺旅融合赋能计划”将陆续开展艺旅融合视频作品征集展播、艺旅融合优秀案例征集、文旅推介综艺访谈节目、艺术嘉年华等系列活动,打造全新文化赋能平台,扩大特色优质产品供给,推动产业提质升级,助力各地特色文旅资源和品牌宣传推广,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

  四、活动内容

(一)艺旅融合视频作品征集展播

艺术是文化的重要内涵与组成部分,以其鲜活的生命力和传播性成为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居民消费需求也向休闲度假、深度体验转变,更加注重精神文化享受。同时,艺术形式也成为文旅品牌营销和城市形象宣传的核心内容。“艺旅融合赋能计划”以征集遴选方式,提升“艺术+旅游”主题视频创作水平,推出一批导向正确、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创意新颖、表现多样、群众认可的优秀视频作品,在全国进行展播,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永不落幕”的文旅推广平台。

1.征集对象

全国各级宣传文旅部门、艺术院团、景区景点、高校、协会、企业、科研机构、媒体平台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创作者。

2.作品要求

1)视频作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2)视频作品能够体现“艺旅融合”主题特色,强调艺术形式与旅游资源的有机融合与创意表达。艺术元素包含且不限于音乐、舞蹈、器乐、戏剧、戏曲、曲艺、美术、雕塑、书法、摄影、诗歌、视觉艺术、影视艺术、新媒体艺术、民间与非遗艺术等。作品内容重在“融合”与“创意”,能够反映本地本行业文旅资源特色,展现艺旅融合成效。单纯的文艺作品、旅游演艺等演出录像或宣传片不在征集范围中。

3)视频作品需蕴含创新性、趣味性和观赏性,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画质流畅,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为佳。形式包含且不限于短视频、短剧、动漫、MV、宣传片、专题片、纪录片等。

4)视频格式为MP4或MOV,单部作品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横幅竖幅均可,鼓励竖幅制作。

3.报送方式

1)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此次活动,可直接报名,同一机构和个人报送作品不超过5个。

2)填写作品报送表(见附件1),务必填写好联系方式,同时上传视频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artchina2020@sina.com。报送材料和邮件以“作品名称+报送单位(个人)”命名。

3)作品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415日。

4.作品遴选与展播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确定优秀作品名单,公示后公布并组织优秀作品展播。

(二)艺旅融合优秀案例征集

艺术节、演唱会、实景演艺等文项目作为新型旅游资源,已经成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艺旅融合”也跨越了文艺演出和旅游景区简单结合的初级阶段,正在探索“艺术+”赋彩城市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激发“美丽经济”,提升旅游体验等方面高度融合的新型发展阶段。“点亮中国美·艺旅融合赋能计划”以创新实践优秀案例征集的方式,进一步提升文旅融合创意与应用水平,发挥新业态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1.征集对象

全国文旅部门、艺术院团、景区景点、高校、协会、企业、科研机构、媒体平台等相关单位。

2.案例要求

1)先进性和创新性。案例应基于广泛艺术形式与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形成了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等创新应用,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2)可示范推广性。案例应聚焦艺旅融合共性问题,实践成效对行业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3)已产生可衡量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案例应为近年来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创新成果,具有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

3.申报方式

1)仅针对机构征集,申报单位直接报送材料,同一机构仅可申报1个案例。

2填写案例申报表(见附件2),务必填写好联系方式,可上传配套辅助说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artchina2020@sina.com。申报材料和邮件以“案例名称+申报单位”命名。

3)案例说明不超过2000字。鼓励申报单位提供案例图片和视频。其中,图片不超过10张,每张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不大于2MB,建议使用JPG格式;视频不超过2个,每段视频不超过5分钟,不大于50MB,建议使用MP4格式。图片和视频的命名方式为“编号+图片或视频描述+案例名称+申报单位”。

4)案例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415日。

4.案例遴选与推广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选,以适当形式发布优秀案例,并进行宣传和推广。

(三)《点亮中国美》文旅推介综艺访谈节目

“点亮中国美·艺旅融合赋能计划”将推出文旅推介综艺访谈节目节目将在全国遴选20个特色市县,由文旅局长带领推介人、传承人、艺术家等做客节目,以创新竞演等方式展现各地丰富旅游资源、独特人文风情、新型消费场景,弘扬城市精神、宣传文旅品牌。节目中引入网友投票,最终票选出最受网友欢迎的年度“最美打卡地”。延伸节目效应,陆续举办“艺术嘉年华”等引流体验活动,不断为各地艺术文旅产业发展赋能。

各市级、县级文旅局可报名参加节目,报名方式:

1.填写节目报名表(见附件3),务必填写好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artchina2020@sina.com。报名表和邮件以“节目报名表+报名单位”命名。

2.节目报名截止时间:2025415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积极推荐和认真组织此次活动,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加强分工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在内容审核和推荐报送过程中坚守导向正确、品质优良的原则,确保作品内容优质、富有正面效应

(三)助推产业,促进消费。丰富活动内涵,凸显本地特色,延伸活动效应,充分利用国家级媒体宣推平台影响力,促进艺旅融合,带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联动宣传,推广典型。充分调动本地区各级各类媒体资源,加强与自媒体合作,以创新方式让群众参与互动。对优秀作品、案例、内容借鉴应用。

六、其他说明与联系方式

1.主办单位将为优秀作品、优秀案例、优秀节目颁发证书,为积极组织报名报送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2.报送机构或个人须保证对作品或案例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不得有抄袭、盗用、侵权等行为,违者将撤销参与活动的资格。报送作品即表示授权主办单位使用作品进行展播和宣传推广。

3.作品、案例、节目直播、展播、推广平台:文艺中国、中国艺术头条、文旅中国等文化和旅游部所属平台,央视及央视新媒体、新华网、人民网、抖音、快手、视频号、微博、小红书等平台,国家级主流媒体平台等。

4.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5.报送报名与联系邮箱:artchina2020@sina.com

6.联系人:王宇 13121598395、咸慧18515581990

 

附件:1."点亮中国美"艺旅融合视频作品报送表.docx

2.“点亮中国美”艺旅融合优秀案例申报表.docx

3.《点亮中国美》文旅推介综艺访谈节目报名.docx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