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部署,推进“文旅+百业”“百业+文旅”,发挥好艺术赋能文旅融合、乡村振兴、城市发展的重要作用,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点亮中国美·艺旅融合赋能计划”。
一、主办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
二、活动主题
艺术浸润美好生活,文旅点亮美丽中国
三、活动宗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按照《“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培养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点亮中国美·艺旅融合赋能计划”将陆续开展艺旅融合视频作品征集展播、艺旅融合优秀案例征集、文旅推介综艺访谈节目、艺术嘉年华等系列活动,打造全新文化赋能平台,扩大特色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推动产业提质升级,助力各地特色文旅资源和品牌宣传推广,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
四、活动内容
(一)艺旅融合视频作品征集展播
艺术是文化的重要内涵与组成部分,以其鲜活的生命力和传播性成为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居民消费需求也向休闲度假、深度体验转变,更加注重精神文化享受。同时,艺术形式也成为文旅品牌营销和城市形象宣传的核心内容。“艺旅融合赋能计划”以征集遴选方式,提升“艺术+旅游”主题视频创作水平,推出一批导向正确、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创意新颖、表现多样、群众认可的优秀视频作品,在全国进行展播,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永不落幕”的文旅推广平台。
1.征集对象
全国各级宣传及文旅部门、艺术院团、景区景点、高校、协会、企业、科研机构、媒体平台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创作者。
2.作品要求
(1)视频作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2)视频作品能够体现“艺旅融合”主题特色,强调艺术形式与旅游资源的有机融合与创意表达。艺术元素包含且不限于音乐、舞蹈、器乐、戏剧、戏曲、曲艺、美术、雕塑、书法、摄影、诗歌、视觉艺术、影视艺术、新媒体艺术、民间与非遗艺术等。作品内容重在“融合”与“创意”,能够反映本地本行业文旅资源特色,展现艺旅融合成效。单纯的文艺作品、旅游演艺等演出录像或宣传片不在征集范围中。
(3)视频作品需蕴含创新性、趣味性和观赏性,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画质流畅,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为佳。形式包含且不限于短视频、短剧、动漫、MV、宣传片、专题片、纪录片等。
(4)视频格式为MP4或MOV,单部作品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横幅竖幅均可,鼓励竖幅制作。
3.报送方式
(1)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此次活动,可直接报名,同一机构和个人报送作品不超过5个。
(2)填写作品报送表(见附件1),务必填写好联系方式,同时上传视频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artchina2020@sina.com。报送材料和邮件以“作品名称+报送单位(个人)”命名。
(3)作品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
4.作品遴选与展播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确定优秀作品名单,公示后公布并组织优秀作品展播。
(二)艺旅融合优秀案例征集
艺术节、演唱会、实景演艺等文艺项目作为新型旅游资源,已经成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艺旅融合”也跨越了文艺演出和旅游景区简单结合的初级阶段,正在探索“艺术+”赋彩城市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激发“美丽经济”,提升旅游体验等方面高度融合的新型发展阶段。“点亮中国美·艺旅融合赋能计划”以创新实践优秀案例征集的方式,进一步提升文旅融合创意与应用水平,发挥新业态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1.征集对象
全国文旅部门、艺术院团、景区景点、高校、协会、企业、科研机构、媒体平台等相关单位。
2.案例要求
(1)先进性和创新性。案例应基于广泛艺术形式与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形成了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等创新应用,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2)可示范推广性。案例应聚焦艺旅融合共性问题,实践成效对行业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3)已产生可衡量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案例应为近年来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创新成果,具有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
3.申报方式
(1)仅针对机构征集,申报单位直接报送材料,同一机构仅可申报1个案例。
(2)填写案例申报表(见附件2),务必填写好联系方式,可上传配套辅助说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artchina2020@sina.com。申报材料和邮件以“案例名称+申报单位”命名。
(3)案例说明不超过2000字。鼓励申报单位提供案例图片和视频。其中,图片不超过10张,每张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不大于2MB,建议使用JPG格式;视频不超过2个,每段视频不超过5分钟,不大于50MB,建议使用MP4格式。图片和视频的命名方式为“编号+图片或视频描述+案例名称+申报单位”。
(4)案例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
4.案例遴选与推广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选,以适当形式发布优秀案例,并进行宣传和推广。
(三)《点亮中国美》文旅推介综艺访谈节目
“点亮中国美·艺旅融合赋能计划”将推出文旅推介综艺访谈节目,节目将在全国遴选20个特色市县,由文旅局长带领推介人、传承人、艺术家等做客节目,以创新竞演等方式展现各地丰富旅游资源、独特人文风情、新型消费场景,弘扬城市精神、宣传文旅品牌。节目中引入网友投票,最终票选出最受网友欢迎的年度“最美打卡地”。延伸节目效应,陆续举办“艺术嘉年华”等引流体验活动,不断为各地艺术文旅产业发展赋能。
各市级、县级文旅局可报名参加节目,报名方式:
1.填写节目报名表(见附件3),务必填写好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artchina2020@sina.com。报名表和邮件以“节目报名表+报名单位”命名。
2.节目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推荐和认真组织此次活动,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加强分工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在内容审核和推荐报送过程中坚守导向正确、品质优良的原则,确保作品内容优质、富有正面效应。
(三)助推产业,促进消费。丰富活动内涵,凸显本地特色,延伸活动效应,充分利用国家级媒体宣推平台影响力,促进艺旅融合,带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联动宣传,推广典型。充分调动本地区各级各类媒体资源,加强与自媒体合作,以创新方式让群众参与互动。对优秀作品、案例、内容借鉴应用。
六、其他说明与联系方式
1.主办单位将为优秀作品、优秀案例、优秀节目颁发证书,为积极组织报名报送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2.报送机构或个人须保证对作品或案例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不得有抄袭、盗用、侵权等行为,违者将撤销参与活动的资格。报送作品即表示授权主办单位使用作品进行展播和宣传推广。
3.作品、案例、节目直播、展播、推广平台:文艺中国、中国艺术头条、文旅中国等文化和旅游部所属平台,央视及央视新媒体、新华网、人民网、抖音、快手、视频号、微博、小红书等平台,国家级主流媒体平台等。
4.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5.报送报名与联系邮箱:artchina2020@sina.com
6.联系人:王宇 13121598395、咸慧18515581990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
2025年2月12日